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报名程序和缴费方式有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四)填写报名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五)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考试禁带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七)全 省考 生 可 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link.233.com/26230 ),查询考试成绩。
(八)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2012、2013年度在人事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不得报考本次考试。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