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事中心出函[2008]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资格审核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专业设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见(附件1)。
三、 考务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6:00。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10月28日—10月31日。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四、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针对2007年版考试用书编校和印制中发生的问题,2008年经济考试用书做部分调整。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2、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表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附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专 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 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 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 | 水 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 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 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 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 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 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 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老河口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