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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报送2009年正高职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0-03-25 11:12:00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二00九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9]108号)精神,全省二00九年度正高职高级经济师(会计、统计、审计)师、工艺美术系列评审工作启动。请各地职改部门及省直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及工艺美术任职资格评审的宣传工作,严格按规定受理申报材料。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为2009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退休人员不再申报评审,2009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的评审试点,仍在企业范围开展,重点是省政府要求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155家大企业等。

     中央在鄂单位人员,必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中央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上述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鄂职改办[2000]205号、鄂职改字[2005]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见湖北人事网(www.hbrs.gov.cn)。

     三、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由报送单位填写并盖章有效,表样见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式10份(表样见附件2,用A3复印纸复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须手工填写原表);

     4、毕业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的复印件;

     5、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外语、计算机免试表由省职改办审批盖章有效)、2006-2009年度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合格证(工艺美术系列水平测试与评审同步进行)、继续教育证书、近两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改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原件,并由省职改办审核盖章有效;

     7、单位提供公示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盖章有效;

     8、其它相关业绩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须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著作还需复印编委名单,复印不全的论文无效)及个人总结或科研材料复印件。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省直各部门、各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对申报人员材料(包括有关表格)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按要求公示,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严格根据申报者实际所从事的岗位专业性质进行核对,对其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

     3、报送的学术论文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著须有正式公开出版书号;在全国性、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4、书写材料及有关表格要求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要求使用70g以上A3复印纸,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要求使用70g以上A4复印纸,每份申报材料都必须认真整理,按评审材料目录的顺序依次装订,报送材料的内容中第1、2、3项不装订,第4、5、6项装订一册,第7、8、9项材料装订一册,要求达到档案化、规范化,凡零乱无序的评审材料提交时不予以受理。

     五、相关要求

     1、坚持破格审核制度。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审核后方可申报。

     2、严格控制平级转平或转评晋升(“转评”)。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凡申报“转评”者,均应报省职改办审核同意方可申报材料。

     3、坚持申报公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所有申报的材料要求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并出示《公示证明》(见鄂职改办[2009]108号文)。未按要求公示的单位,一律不得上报参评,对谎报公示情况或帮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推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者个人必须遵守诚信,不得弄虚作假,并认真填写《个人诚信承诺》。

     六、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省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工艺美术系列高评委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3月20日-4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报送材料不予以受理,未参加2009年度水平测试者报送材料时报名。

     2、地点: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水果湖茶港小区1号楼504室);

     3、联系人及电话:王蓉 027-87231030。

     七、其它事项

     1、各地材料统一由市、州职改办审核造册上报;省直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造册报送;

     2、所有报送材料、证书等须带原件经高评委办审核后退还;

     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评审缴费高级300元、中级150元、水平测试费100元,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样表(参照表样)

     湖北省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

     高 评 委 会 办 公 室

     湖北省工艺美术高评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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