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常人函[2007]11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7]3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3日。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仍按省人事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在组织报名时,各地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尤其要核对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过期身份证不得让其报考),严格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的人员,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市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4日—6日。
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
电话:7257199。
报名时须提交:
(一)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
(二)按要求已填写好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和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
(三)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各区县(市)的考生由当地人事部门资格初审汇总后,提交复印件送至指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市直考生直接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四、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2.2元。
(二)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参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种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抓好考前培训教育,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与严肃性。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常德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