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发[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人办[2008]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5月6日
二、市直单位(含蕉城区、东侨开发区)新报考人员于4月23日——24日、5月7日——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楼,联系电话:2077115)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县(市)考生资格审核地点与时间由各县(市)人事局自行安排。
三、报考人员应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凭单位证明或在报考登记表中上明确写明。
四、各县(市)报名材料应于5月13日前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复核,各类材料复印件上应加盖职改办公章和经办人签名。
宁德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