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常人函[2008]13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仍按省人事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在组织报名时,各地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尤其要核对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过期身份证不得让其报考),严格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的人员,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市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14日。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电话:7257199。
报名时须提交:(一)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二)按要求已填写好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和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三)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各区县(市)的考生由当地人事部门资格初审汇总后,提交复印件送至指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市直考生直接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四、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83元。
(二)考试用书的征订请认真填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三)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参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种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抓好考前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与严肃性。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点击下载)
常德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