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长人发[2008]29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1日。请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精神执行。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进行处理。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缴费,现场审查资格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在2008年5月5日至9日(正常上班时间),登录长沙考试网(link.233.com/13695),进入“在线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30KB,像素高宽为300×200左右);
2、5月5日至12日到网上银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3、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于5月13日至14日到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四、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
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参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六、根据省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湘人考函[2008]5号)精神,2008年经济考试用书做部分调整:
1、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2、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和市物价局长价费函[2004]39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83元,数码照相防伪准考证服务费25元。
各区、县(市)人事局要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并严格按照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加强领导,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相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4月30日前 | 报名准备工作 |
5月5日-9日 (正常上班时间) |
“长沙考试网”网上报名 |
5月5日-12日 | 网上银行缴费 |
5月13日-14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10月28日-30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11月1日(考试时间) | 9:00-11:30 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2月底前 | 按人事部公布的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
2009年3月中旬-3月底 | 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证书办理工作 |
长沙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