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各县(区)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永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2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7日。
二、报考条件仍按省人事厅转发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精神执行。在组织报名时,各县区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2004年3号令)进行处理。
三、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市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7日至9日。本次考试报名我市采取现场报名、缴费方式组织报名工作。我市单位、省直及中央在永有关单位报名地点设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县区有关单位报名点设各县人事局。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粘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反面)。报名信息项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均不变。《报名信息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采用光电阅读录入,照片统一为JPG压缩格式,大小控制在10-20KB以内。各县区须认真做好应试人员《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及代码等报考信息的审核校对工作。
五、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参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考试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七、根据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83元,数码照相费15元/人。
各县区人事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考前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各项考前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报名资格考试登记表点击下载)
永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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