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其中运输经济分为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4个子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设置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6年相同,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时间、地点、费用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 2007年5月10日——14日中午。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培训处。
3、报名程序:请考生先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相关材料或上网下载报名表(网址:www.njrsks.com),如实填写后贴上2张1寸照片,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填涂报名信息卡,到报名点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用。
4、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5、准考证发放时间:10月22日以后(双休日除外)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联系电话:52120961。
6、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至少)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成绩公布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5-3151800;83151935;83151936;83151937。
六、教材及征订事宜
具体教材的征订详见报名点的教材《征订单》。
江宁区人事局
200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