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安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88号)精神,为做好淮安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考试地点设在市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题型及作答方式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组织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网报时间从2008年4月10日开始至08年5月5日结束,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4528。
我市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8年4月10日至5月6日(节假日除外)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住宅小区东门对面)或各县(区)人事局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遇姓名中有无法输入的汉字,可先用同音字替代,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报省考试中心进行修改。
各县(区)人事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将报名条件、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0月20日至31日(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县(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08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做部分调整,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水路、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请各县(区)人事局于5月7日前将考试用书征订单报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唐春荣;联系电话:83645603。考试用书集中发送后,为减少补订考试用书的转交环节,进一步服务考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于6月10日开通网上售书。
六、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专 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经济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