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中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88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下午14:00 - 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分中级和初级。共设置15个专业(子专业)。专业(子专业)名称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专 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经济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5日~2008年4月25日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25558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市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4月28日~2008年4月29日
市区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青年西路71号四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用人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用人单位盖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将被视为放弃报考。同时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县(市)资格审核时间由当地人事部门商定,具体见南通人事考试网的县(市)专栏或电话咨询当地职称考试部门。各县(市)于2008年5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教材征订单一并上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海安县资格审核点:海安县人事局(海安镇中坝南路10号)。
如皋市资格审核点:如皋市人事局(新政府大楼B座12楼1223室)。
如东县资格审核点:如东县人事局(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通州市资格审核点:通州市人事局(通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6013)。
海门市资格审核点:海门市人事局(海门镇解放东路128号)。
启东市资格审核点:启东市人事局(汇龙镇人民中路635—8号)。
(三)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务必于2008年5月6日之前,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8年10月24日至31日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30)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五、收费事宜
(一)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共计130元。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六、教材征订与考前辅导
2008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做部分调整,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水路、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教材征订采用现场办理和网上征订(网上征订只限于考试用书)的方式,考生可以自行选择征订方式。
为进一步服务考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于6月10日开通网上售书,考生可以通过网址自行征订教材。
市区教材征订办理时间:2008年4月28日~2008年4月29日
市区教材征订办理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青年西路71号四楼)
六县(市)教材征订时间由当地人事部门商定,具体见南通人事考试网的县市专栏或电话咨询当地职称考试部门。各县(市)于2008年5月6日前将教材征订单汇总后上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教材具体领取时间请考生于6月中旬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30查询。
七、其他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30
政策咨询电话:0513-83558058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55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