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88号)精神,为做好全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扬州考区的考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5个专业(子专业),具体专业设置见附件2。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组织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至5月20日,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8556,报名咨询电话:0514-87954160。
凡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直接到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报名。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2008年5月20至28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各资格审查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各资格审查点地址:
1、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
2、江都市人事局职称科,地址:江都市仙女镇东方红路60号
3、高邮市人事局职称科,地址:高邮市琵琶路63号
4、仪征市人事局职称科,地址:仪征市政府南院二楼
5、维扬区人事局职称科,地址:扬州市平山堂路1号
6、广陵区人事局职称科,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
7、邗江区人事局职称科,地址:文汇西路280号政府大楼10楼
8、宝应县人事局职称科,地址:宝应大道88号(县行政中心东二区6203室)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报考条件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六、考试教材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08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做部分调整,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水路、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凡需征订教材的考生直接在报名网站上征订或者到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征订。
七、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用于报名点支出)。
八、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866312 (扬州人事局专技处)
考务咨询电话:0514-87954160 (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5月20日 |
网上报名 |
5月20日—28日 |
各县、市、区资格审查 |
10月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11月1日考试 |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
2008年1月上旬 |
根据人事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结果
向考生发放成绩通知单。 |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专 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经济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二00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