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205号)精神,为做好全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7日(星期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安排-在盐城市市区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确认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www.ycks.gov.cn,报名时间从2010年5月28日9:00-6月11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补办。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市直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6月14-15日。
市直资格审核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一楼大厅)。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用人单位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贴于报名表上)。
(三) 县(市、区)资格审核时间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定,具体可电话咨询当地职称考试部门。各县(市、区)于2010年6月18日前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复审的报名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四、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设置见附件2。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9年相同,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教材及征订事宜
(一)2010年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市直教材征订办理时间:2010年6月14-15日。
市直教材征订办理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86668212、86668104。
县(市、区)教材征订时间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具体可电话咨询当地职称部门。请各县(市、区)于2010年6月18日前将教材征订单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OE网(http://link.233.com/26444)继续提供网上售书服务,考生可以自行征订。
七、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它
1、政策咨询电话:86668214。
2、考务咨询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
3、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0年10月27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正式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入场。
4、考试成绩可于2011年1月中旬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www.jsrsks.com.cn查询。
附件: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盐城市人事局代章)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