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250号)精神,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泰州市,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科,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2个专业。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10年相同,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三、报考条件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1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2日—2011年7月20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
(六)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1年7月25日—28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泰州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过期未报送材料者,一律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名表上需加盖单位印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7月25日- 28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票据,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生于2011年10月27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教材征订采用网上征订、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交费和教材征订,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所有考试用书具体下发时间见网站公告。
六、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