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字〔2006〕78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及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的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在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4日。考生报名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5月13日8:00—17日18: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7日—19日,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17日8:00—21日18:00;考生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10月28日8:00—11月3日18:00。
二、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三、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经济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商业、财政税收、旅游、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十二个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篮色)、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与办法均按199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请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三个阶段进行。
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1823)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下载打印《报名表》。
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电话:0791—6371585)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办理确认手续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缴纳考务费用。
六、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9元。
七、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考的组织力度和纪律要求,加强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克服一切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