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委会人事部门,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市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1月7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9:00—27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2—28日正常上班时间(休息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0年4月30日17:00.
二、资格条件
报考条件与办法均按原人事部199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1823)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两份《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新余市城北竹山路348号;电话:0790——6442038)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分宜县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报考初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报考中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分宜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将通过初级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表》和通过中级资格初审考生《报名表》及终审所需有关材料报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对报考中级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且对所有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毕业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2010年11月1日上午9:00-11月6日下午17:00)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设置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十二个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用书
本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可在报名时到现场征订。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9元。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