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国2007年度经济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2007年5月9日至25日(报名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报名,各县(市)双阳区的考生到当地人事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组织。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有滚动成绩的考生必须填涂上年度档案号。要认真核对涂卡信息,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确保准确无误。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科 目
11月3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可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经 济 |
中级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
大学本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四、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试收费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3元,考务费72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市州再留用考务费每人26元。
六、考试用书征订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在报名现场办理征订。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经济代码:01 | 中级 代码:3 初级 代码:4 |
工商管理 代码:01 | 经济基础知识 代码:1 专业知识与实务 代码:2 |
农业经济 代码:02 | |||
商业经济 代码:03 | |||
财政税收 代码:07 | |||
金融 代码:09 | |||
保险 代码:10 | |||
运输(水路)代码:11 | |||
运输(公路)代码:12 | |||
运输(铁路)代码:13 | |||
运输(民航)代码:14 | |||
人力资源 代码:15 | |||
邮电经济 代码:16 | |||
房地产经济 代码:17 | |||
旅游经济 代码:19 | |||
建筑经济 代码:21 |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