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全国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设备监理师、资产评估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执)业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28日。
考生可直接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www.ccrk.com)或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点击“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长春地区的考生应选择“长春市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驻长春地区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办法: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29日(长春市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考生须按现场确认时间到所选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见网站报名地点位置路线示意图)。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等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30日。
经现场确认后,考生即可网上缴费,标准见附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
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经 济 |
11月7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由考试部门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
三、报考条件
经济 |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
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中级 |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
中专 |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 |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 |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经济考试用书网上征订:国家资格考试在线网址:http://link.233.com/21250。联系电话:4006308899。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是,在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的,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附件:考试收费标准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