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鞍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08]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考务工作,现将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2、获中专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四)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时间为2008年底。
三、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6788,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至5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收费标准
考务费为每科50元。
(三)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鞍山考区)。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
3、报名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2008年5月16日以前(含16日)将《报名表》交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局西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操作系统统一办理报名确认。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办理报名确认时对报考人员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不合格,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
(1)报名确认完成后,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5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0月10-24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成绩管理
(一)2009年2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考试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考试参考教材征订
考试参考用书主要采取现场预订的方式,考生可到主管部门或市人事局西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现场预订。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各单位为考生审核《报名表》时要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鞍山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