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省直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和绥中县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各市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每科50元。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如未填涂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4年9月2日前通过VPN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考场数据通过VPN上报省人事考试局。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一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试卷预订单由G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预订),各市务必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定单(见附件2)填写盖章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考区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
1、试卷预订单为打印件,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 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
2、考点确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应于2014年10月30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1月3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