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人考函[2007]18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三、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报名
(一)全市共分市直、三县两区、胜利油田七个报名点。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县、区、胜利油田报名点设在县区科干办、油田职改办。各报名点接此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28日。报考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报名点领取)等有关材料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行政隶属关系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三)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教材征订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征订通知见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东人考函〔2007〕19号)。
各报名点一定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完成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部长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