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8〕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报名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考人员直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h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大头照片,下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属地原则市直部门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由单位人事部门持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书原件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缴费并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4月23日至5月8日;县区单位的由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初审后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缴费、确认,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于5月6日前上报报名数据、工作年限证明、考试报名情况表。考试前一个星期,考生直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信息仍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三)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工作与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菏泽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