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及驻朔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考函字[2009]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置12个专业。即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均设有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专业。其中运输专业设水路、公路、铁路、民航四个子专业。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三、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办法
(1)审查证件和统一照像。报名不收相片,采取数码照像的办法,将应考人员的免冠照直接打印在准考证上,因此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亲自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报名手续,不得代报。
(2)无主管单位(私营、个体、外资企业等)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明。
2、报名安排:
4月13日——4月30日 各报名点组织报名
4月30日 各报名点上报指定用书订单
5月10日前 各报名点上传报名数据办理费用交接手续
10月20日 各报名点派专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领取准考证
10月20 日——11月6日 各报名点组织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二00九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用考务软件自动生成。
1、考试时间:
2009年11月8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考试纪律:
(1)应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二证缺一者不准入场。
(2)考试时将对应考人员及其身份证、准考证进行摄像,摄像资料供资格复审、发证时使用。不配合摄像的应考人员按违纪处理。
(3)应考人员只准携带蓝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免套、非立式)。严禁携带书籍和手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夹带资料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概不退还。
(4)替考人员一经发现,将在《朔州日报》通报批评,二年内不准参加人事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希望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O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