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考试当年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每人98元。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准考证所示考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详细地址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成绩查询
2015年1月2日后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的雷同试卷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四)、本次考试我省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其他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有关资格审核的方面的问题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见附件。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