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的雷同试卷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四)本次考试我省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其他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有关资格审核的方面的问题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见附件。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