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延市职考发[2009]03号
各县(区)人劳局、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延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0号)要求,及省人事考试中心(陕人考发[2009]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 2009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日期
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定于11月8日进行,报名时间:2009年4月13日-4月2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各部门或系统及单位的具体报名时间(见附件三)。
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8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的范围及条件
报考条件按原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执行(见附件一)。
三、 报名办法
各县(区)报考人员由县(区)人劳局(职改办)初审;市直单位由各主管局初审;省部属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规定审查、报名办法,可按照属地原则就近报名,亦可统一来我中心报名。报名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办理,个人报名不予受理,不允许异地异单位报名。
四、专业设置及题型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资料征订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实际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考试用书(见附件四),望广大考生根据自己所报专业征订相应教材。
六、有关事项说明
1、考试收费
中级(含教材)180元
初级(含教材)164元
2、各单位及报考人员可从延安市人事局网站下载文件及报名表,亦可复印文中附件(二),持身份证、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经单位初审后,在"单位意见"栏及报考人员照片上同时盖章,方可报名。报考中级的人员还须带毕业证原件(不含党团校),持中专学历报考者,还需带资格证原件以备审查。为保证考生所填信息准确、可靠,报考者必须采取打印填报方式填写报名表(手工填写者一律不得报名),对填写不清、不填、错填或照片不合格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产生其它后果的,我中心概不负责。对暂无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者可以报名,但考试时必须办理为有效身份证。
3、考生考试时须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时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特别注意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户口薄、介绍信者均不得参加考试。
4、我中心将开展网上查询学历工作,希望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对伪造学历、年资、异单位报名等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且考试成绩合格者,我中心将不予办理资格证书。
5、对报考中级的人员,成绩合格者还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模块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经济中级合格证书。
6、报名地点: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市政府对面、市粮食局4楼)。
电话:2127351 211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