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铜人考发〔2010〕1号
各区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中省驻铜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1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7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6、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
(三)、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在网上提交。考生可于4月23日至5月24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18835),在网上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3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生根据所报相应级别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汇总审查。
考生报名确认由各区县人劳局,市级各主管部门,中、省驻铜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盖章后,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报名确认、缴费以及征订教材手续。考生个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 否则不予受理。
四、报名确认时间
时间: 2010年4月29日—5月26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 市政府3号楼5层30507房间
联系电话:3185690.
五、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六、有关事项说明
1、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试前10日内,由各区县人劳局,市级各主管部门,中、省驻铜单位到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领取考生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教材征订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0号)要求,现就2010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2010年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2、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经济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误。
3、各区县人劳局,市级各主管部门,中、省驻铜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2010年经济专业资格资格报名确认工作与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的管理工作,发挥好主渠道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工作的作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考生服好务。
附件一:2010年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