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6〕9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11月4日举行。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文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各地于5月3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程序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有条件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务必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考生。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严禁将传呼、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物品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檔的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收费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32元,其余经费报软盘时一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考试中心和考务支出。
二OO六年四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