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0号)及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82号)的要求,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起至5月15日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10月28日起至11月5日止
考试时间:2009年11月8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文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程序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
1.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试中心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所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2、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一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于考试合格后办证),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此报名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缴费。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
区(市)县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报名。
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收费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物品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