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乐人社办[2011]269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25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11月5日举行。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文。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6月15日至7月17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6月15日至7月1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6月15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314)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级别。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考试级别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1年6月15日至7月17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电话:2431510)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
2.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查、审核,严格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要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做到谁审核、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凡在资格报考中以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物品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收费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如果需要发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七、关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
(一)为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今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作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今年的考试。
(二)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1版经济考试用书的防伪措施仍然采用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辩别正版书。
(三)我省考试中心和四川人事考试网为我省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主渠道,不再指定其它经济考试用书供应渠道。广大考生应及时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所属网上征订系统征订经济考试用书,原则上为当月订书,次月中旬将书发至考生。网上征订截止时间为7月30日。过时我省不再受理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个别考生如有需要,可通过部考试中心指定的网上零星售书服务(http://link.233.com/14910),考生自付邮寄和征订费用。
八、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今年继续在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对比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