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25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15日至7月17日。
缴费时间:2011年6月15日至7月18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程序
2011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
(一)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缴费。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报名表》存档备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往年已报考人员填表后不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区(市)县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缴费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收费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物品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今年继续在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对比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