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欢迎使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为方便您报名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减少往返次数,提高报名信息准确程度,我们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及网上交费系统。缴费确认后(此款缴入国库),不办理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请您准确填报信息,谨慎缴费。
请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系统(网上交费目前只与工商银行进行合作)。
本系统只支持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使用,不为天津市以外其他省市的考生提供报名服务。
二、考试时间:2011年11月5日。
三、报名时间:2011年7月8日0:00--12日24:00结束。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11月2日0:00—11月4日24:00。
五、使用本系统报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将照片(一寸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或黑白)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150点精度,大小在20K以内),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和领书单。
3、持有工商银行发行的灵通卡、信用卡、理财金卡、E时代卡的任意一种,没有卡的人员可到工商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和教材费的金额。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申报表》。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先阅读本系统提供的说明或咨询身边的技术人员,也可拨打电话23112312(考评中心)、95588(工商银行)进行咨询。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容貌或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或不能打印报名表,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证明交费已经成功,但系统仍提示未交费不能打印报名表,请考生次日再上网打印报名表,考生必须在7月12日24:00之前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1年8月22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持《申报表》和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4、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
5、凡不符合上述操作程序出现的一切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网上报名流程
八、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十二、网上报名操作注意事项(考生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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