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20832 ,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2008年11月1日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6月12日
第一次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08年5月5日——5月12日,并可在报名的同时征订考试用书(周六、周日休息)
第二次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08年6月9日——6月12日,报名点不再办理考试用书的征订,考试生可自行登录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网征订考试用书。
四、考试用书
(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二)出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各级考试管理工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2008年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的组织工作,发挥主渠道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工作的作用,要以诚信服务考生,坚决杜绝考试管理部门参与推销盗版书的行为,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为考生提供真实的学习资料。
各师请于5月13日前务必将《2008年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征订单》传真到考试中心,传真号码:0991-8882053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120元,合计135元。
六、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规定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在各师设置考点。
七、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20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