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兵人考函[2009]14号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0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20832,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9年11月8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5月5日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4月26日-5月5日,可同时征订考试用书(每天上午10:30-1:30下午3:30-5:30节假日休息)
四、考试用书
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我们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考试用书已来适合本年度考试。
做好经济考试用书发行是服务考生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发挥主渠道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工作,要以诚信服务考生,确保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坚决杜绝推销盗版书的行为。
各师请于5月6日前务必将《2009年版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征订单》传真到考试中心(见附件),传真号码:0991-8882053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120元,合计135元。
六、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规定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在各师设置考点。
七、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20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附件:《2009年版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征订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