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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5-07-06 11:46:00
导读:2015年新疆经济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7月6日-8月6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的精神,结合新疆考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各地、州、市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分为中级和初级;答题使用语种分汉语和维吾尔语。考试属于非滚动类考试、考生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答题使用语种为汉语的考生报名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题使用语种为汉语的考生在全国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7月6日-8月6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link.233.com/25849/),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注册时须绑定本人手机号,网站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只要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和“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要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可下载(网址:link.233.com/28357)。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15个专业、专业设置详见附件1。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6、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二)答题使用语种为维语的考生报名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题使用语种为维语(以下简称“维文经济”)的考生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此类考生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7月6日-8月6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1、用户注册。报考者应登录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服务条款》,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注册信息进行注册。提醒考生务必留存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为确保报名顺畅,建议考生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

  2、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度(维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维文经济只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不分专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具体要求如下:(1)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电子证件照片。(2)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50KB。(3)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4)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等唯一使用的照片,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试中心审核照片通过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提醒考生仔细检查报名表中所有信息,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后再操作缴费,缴费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5、上缴考试费。经济考试不设置现场收费。网站支付平台已开通他行缴费功能,多种网银均可使用缴费。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操作后,点击“查询报名情况”查看缴费状态,只有在“缴费状态”中显示“考试中心已收到您的考试费”字样才证明缴费成功。如果显示“缴费失败”或“未缴费”,考生应及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果银行卡余额没有减少相应金额,需要再支付一次;如果银行卡余额已减少相应金额,建议考生于次日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通过建行平台缴费时出现异常,考生可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中查看《建设银行网上缴费页面显示“商户异常”的解决办法》,按照此办法设置浏览器再缴费。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考试中心递交报名表,自留即可。

  6、开具发票。缴费成功后,考生如需发票,开票方式可参考本文“答题使用语种为汉语考生报名”的第六条。

  三、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月7日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7日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各地州均设立考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经济考试答题语种为汉语的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全国考试报名平台(http://link.233.com/25849/);报考维文经济的考生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2科/120元。

  七、注意事项及查询成绩

  (一)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如试卷代码填涂有误会影响考试成绩,考生务必正确填涂。

  3、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4、2015年度(汉语)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2)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二)查询成绩

  考后三个月左右,答题使用语种为汉语的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报考维文经济的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不再发放成绩单。

  2015年6月30日

  报考答疑:2015年经济师教材变化超30% 经济师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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