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甬人专〔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慈溪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和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考〔2008〕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该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专业和题型
考试专业设置(见附件)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初、中级各设15个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凡涉及学历、资历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被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报名办法
该项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5日至10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事考试网(www.nbks.net)进行网上报名(宁波市辖地的考生不需到省考试网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和输入本人信息(包括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如实填写《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宁波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87131622。
填写输入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送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5月12日至1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87116422、87134800、87145993。县(市)、区考生也可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07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并直接贴在下载的报名表上)。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经办人确认、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考务费。
网上报名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本考试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在报名时,务必请考生注意,不要报错级别和专业。
2.已通过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3.通过现场确认人员必须于10月28日至31日自行从宁波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应试须知”等材料。
4.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用书
为了确保考生及时获得考试用书,根据自愿原则,需购书的考生,可在宁波考试网上报名时一并预订并缴费,届时凭网上下载的订书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选定的县(市)区人事局或市人事考试中心(依据订购时本人指定的领取地点)领取,领取时间约7月初。
在考试用书的征订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人事部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2.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六、考试费用和收取办法
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财综字〔2006〕141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目40元(共80元)。考试大纲及各类考试用书收费按出版社定价(见附件)收取。
考试费于报考资格确认符合条件后,在确认现场收取,书籍资料费须直接在网上缴付。
七、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紧,备受社会关注,各地各级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