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上报等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说明。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17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二)2014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订购,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分布范围广,报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