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上报等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说明。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17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二)2014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订购,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