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用书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17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二)2014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不统一组织征订。由考生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订购,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七、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财综字﹝2006﹞141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目40元。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八、成绩公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宁波考试网查询并下载。
九、考前培训
考试实行考培分离的原则。市级考前培训由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负责,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窗口,联系电话:83867577、83867575,网址:link.233.com/14921。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紧,备受社会关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