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对于保险合同,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表3-1所示。
表3-1 保险合同的分类
分类标准 | 具体分类 | 定义 |
按保险合同标的 | 人身保险合同 |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
财产保险合同 |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 |
按保险合同的保障性质 | 定额保险合同 | 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
损失补偿保险 合同 |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就是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 | |
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 | 足额保险合同 |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完全相等的保险合同 |
不足额保险合同 |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 |
超额保险合同 | 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 |
按保险标的价值是否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 定值保险合同 | 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合同 |
不定值保险合同 |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的保险合同 | |
按投保人是否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 单一合同 | 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仅与一个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
重复合同 | 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 |
按保险合同是否必须以已经存在的保险合同为基础 | 原保险合同 | 投保人和保险人最初订立的保险合同 |
再保险合同 |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再保险接受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 |
按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获得保障,还是为了使他人获得保障 | 为自己利益保险合同 | 投保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
为他人利益保险合同 | 投保人以他人为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 |
按在同一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一个还是多个 | 单独保险合同 | 由一个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责任订立的保险合同 |
共同保险合同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与投保人使用同一合同,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责任进行保险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 |
以投保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个人保险合同 | 公民个人作为投保人为自己或其他人投保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
团体保险合同 | 单位为其职工投保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