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报名序号: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照片
(由发证机关粘贴) | ||||||||||||||
最高学历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
报考专业 | 级别 | 类别 | ||||||||||||||
取得资格名称 | 取得时间 | 证书编号 | ||||||||||||||
单位意见 | 审核部门意见 | |||||||||||||||
情况属实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符合报考条件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考务管理机构意见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 | |||||||||||||||
经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具备发证资格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说明: 1.此表一式二份,盖章后一份由审核部门留存,一份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2.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证书编号在证书下发后由考生自行填写。 | ||||||||||||||||
3.请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 ||||||||||||||||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近期两寸照片”无需粘贴,由考试机构统一粘贴;
2.“本专业最高学历”指现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3.“学位”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
4.“毕业时间”填写毕业证上的时间,格式例如19910101
5.“参加工作时间”样式为××××年××月;
6.“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样式为××××年××月;
7.“所学专业”指“与报考相同”、“与报考相近”或“与报考不同”;
8.“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为现工作单位名称及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9.“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已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10.“报考专业”须与准考证上的报考专业内容一致;
11.“级别”填写“初级”或“中级”;
12.“类别”填写“经济”;
13.“取得资格名称”指报考初级的填写“助理经济师”,报考中级的填写“经济师”;
14.“取得时间”填写“2016年11月5日”;
15.“证书编号”在证书下发后由考生自行填写;
16. 资格审核以此表为准。
备注: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居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