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06号)精神,现将2015、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均为70分(含70分)。
二、省内任职资格在我省范围内有效,可参加省内相关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在晋升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