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 159号文,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全国经济 专业技术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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