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陕西考区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违纪违规考生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核实有关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决定,拟对参加我省 2018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作相应处理。违纪违规考生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核。考生可于自发布此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无误的违纪违规行为考生信息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号 | 违纪类别 | 违纪情况描述 | 处理结果 |
1 | 邵* * | 41610301003047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2 | 赵** | 31612601001056 | A104 |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3 | 马** | 41612601004072 | C102
| 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 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
4 | 付* | 41612601002081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5 | 杜* | 42612601002010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