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中级职称考试要求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即中级经济基础、中级专业知识与实物,两个科目满分140分,84分及以上为合格。
经济中级职称考试合格分数线
经济师合格标准一般为该科目考试试卷分数的60%,经济基础和专业科目都是满分140分,合格标准84分,只要达到分数线标准均视为考试通过。
不分地区会单独划线,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低于84分,且每年合格分数可能会有不同。单独划线地区如下: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单独划线。
达到单独划线地区的证书只能在本省使用,达到国家及格分数线取得的证书,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
经济师中级职称成绩管理要求
经济师成绩实行2年滚动制,需要再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才能取证。经济师成绩管理要求如下: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2)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3)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