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 权利要求书 (限定专利保护范围) | 类型 | 1.产品权利要求 2.方法权利要求 | |
保护范围 | 1.独立权利要求(前序+特征):保护范围较大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一件申请可以包括多个独立权利要求。 2.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限定):保护范围不会大于其所从属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注意: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 |||
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的常见因素: 1.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没有清楚地表达要求保护的客体类型 2.权利要求的术语不清楚 3.权利要求从属关系不清楚 4.权利要求的范围指向不清楚 | ||||
权利要求以说明书为依据,要注意两类问题: 1.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无法从说明书中得出 2.权利要求概况不当 (概况不能解决的方案、无法预测其能解决、形式支持、功能性限定、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仅针对独立权利要求>) | ||||
说明书 | 构成: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 | |||
说明书附图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必须包括附图 | |||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 图片或者照片 | 1.可以对产品的局部或整体的外观设计申请专利 2.类型:正投影视图、放大图、剖视图、状态变化图、使用参考图、组件产品的标示图、成套产品的表示图 | ||
简要说明 | 包括: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图片或照片(专利公报出版)、局部(若申请的为局部外观设计专利) | |||
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 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 ⑤原子核变换; ⑥标识性平面外观设计。 | |||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条件 | 新颖性 | 1.外国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 2.本国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 3.宽限期:6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a.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b.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首展;c.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发;d.他人未经同意泄露 4.抵触申请:在先原则 5.同一申请人同样的发明创造:自选其一保留 | ||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 创造性 | 1.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 2.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进步; 显著进步判断:a.更好的技术效果;b.技术构思不同;c.新技术发展趋势;d.其他方面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 ||
实用性 | 不具备实用性情况:违背自然规律或不可再现、针对人体或动物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 | |||
1.新颖性 不属于现有设计,不与任何在先申请抵触 2.创造性(明显区别) 3.非冲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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