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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辅导:税收的概念及本质

来源:233网校 2008-09-30 08:44:00

1、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从税收的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该定义认为税收是一种工具、手段和形式,它包含了三点含义:
 第一,税收是一种工具,其使用的目的是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从而实现国家的职能;
 第二,税收这种工具是由国家来掌握和运用的,因此征税权力归国家所有;
 第三,税收所表现的是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强制的征收,把纳税单位和个人的收入,转移到政府手中,形成财政收入。
行使税收征收权的主体是国家。行使征税权利的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佳、最有效的形式。
社会经济是税收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内在的、根本的决定依据,国家的存在和对资金的需求则是必要的前提。

2、本质:税收表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和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整个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整个社会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应用举例:
【单选】税收的本质是()。
A.税收仅仅是一种取得财政收入的工具
B.税收能调节国民经济分配格局
C.税收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D.税收能监督国民经济运行
答案:C
解析:税收表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和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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