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1)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
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也就是社会公平的实施范围。
社会公平的实施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在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改善初始条件的不公平;
二是完善市场机制,尽可能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是在个人偏好方面进行适当的干预。
(2)财政的收入分配方式
实施社会公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组织财政收入时要考虑社会公平。
其次,在安排财政支出时要考虑社会公平。
一是在提供社会公共劳务时要考虑社会公平;
二是要构建效率市场的制度体系;
三是要不断改善市场机制初始条件的不平等状况。
再次,要实行社会保险,以利于社会公平的切实实现。
5.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财政的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来实现的。
调节企业利润水平:
通过包括税收、财政补贴等手段在内的各种财政手段的调节:
如:
(1)征收消费税剔除或减少价格的影响
(2)征收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剔除或减少由于资源、房产、土地状况的不同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3)征收土地增值税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对企业利润水平的影响等
另外,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也是企业实现公平竞争的一个重要外部条件。
调节居民个人收入水平,主要通过:
一是通过税收进行调节
征收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缩小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
征收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调节个人财产分配
二是通过转移支付――――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以维持居民最低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