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融资制度―――政策性金融
(1)含义: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目标,通过国家信用方式筹集资金,由财政统一掌握管理,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出资(入股)或融资(贷款)方式,将资金投向急需发展的部门、企业或事业的一种资金融通活动。也称为政策性金融
(2)意义:
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政府运用投融资机制保持对基础设施的适度投资水平,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作用不可低估。
财政投融资不意味着无偿贷款,财政投融资是发挥政府在基础产业部门投融资中作用的最佳途径。
(3)财政投融资的基本特征
①财政投融资是一种政府投入资本金的政策性融资
②财政投融资的目的性很强,范围有严格限制
主要目的是为具有提供“公共产品”特征的基础产业部门融资
主要范围是向那些需要政府给与扶持或保护的产品或直接由政府控制定价的基础性产业融资
③计划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财政投融资应以市场参数作为配置资金的重要依据,并对市场的配置起补充调整作用
财政投融资既可以通过财政的投资预算取得资金,也可以通过信用渠道融通资金;既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获取资金,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部分资金甚至还可以从国外获取
④财政投融资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和经营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执行有关长期性投融资政策的机构,是政府投资的代理人
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主要应由政府预算投资形成,为此需要在预算上单列一笔政策性投资基金,并把它与经常性预算分开。
⑤财政投融资的预算管理比较灵活
在预算年度内,国家预算的调整,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通过,而财政投融资预算在一定范围内(如50%)的追加,无需主管部门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