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
发票根据其作用、内容及使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一).发票管理的内容――掌握
1.发票印制管理
(1)发票印制权限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国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印钞造币总公司印制。
②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生产和发票防伪措施的采用,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管理。
③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指定企业印制。
④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普通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由其委托的税务机关审批,并由其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制。
⑤承印发票的企业,必须经税务机关授权,领取《发票印制证》,根据税务机关发出的《发票印制通知书》印制发票。
(2).发票印制审批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带有本单位名称的自用发票,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3).发票的设计、防伪管理、真伪鉴定由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禁止在境外印制。